適用范圍:
該裝置主要用于煤礦井下含有爆炸性氣體的場所,為運輸巷道入口、出口或三叉口等處打點或聲光報警,也可作主井提升的聲光報警用。除具有打點及打點時燈光指示的功能外,還具有語主提示功能,使之符合最新的《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要求。
該裝置隔爆型式:隔爆兼本質安全型。
標志為:“Exd[ib]I
語言表達有以下幾種:“已在行車、禁止行人”;“信號已發(fā)、嚴禁入罐”;“車通過拐彎、行入主要安全”;“前方來車、注意安全”;“風門未關、關好風門”;“前入放炮、禁止駛入”等。主要技術指標:AC127V;150mA、本安參數:21VDC,150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