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12是由日本專利術開發(fā)在韓國生產的ACF除去液,主要由以Epoxy樹脂系粘著劑的洗凈和剝離為目的成份組成。此產品對已上溫并硬化的Melamine、Urethane等可以膨脹分離,另外還可以在注入液晶后或故障部件等情況下進行膨脹分離。此產品在液晶面板以及其它信息技術產品上應用越來越廣范。
包裝方式: 膠瓶14mL/支。保存方法:本產品要放置在室溫環(huán)境下儲存。有效期限:室溫(25℃)環(huán)境下6個月。
使用說明:使用細竹簽將本產品涂覆在欲除去ACF膠體表面上,靜置約5~6分鐘(所需靜置反應時間依ACF品牌不同而有差別),待ACF膠體軟化后(若仍未軟化請再靜置數分鐘即可,若本溶劑在軟化之前已干掉,請再涂覆一次),再以薄竹片刮除即可。
注意:
1. 本溶劑請勿用于PU或橡膠等材質產品。
2. 本溶劑容易揮發(fā),請勿在地下室或通風不良處使用。
3. 使用本劑時,需將門窗打開,讓空氣完全流通。
4. 遠離熱氣、火花和和火源等。
5. 使用本產品時,勿抽煙,并將瓦斯爐、暖氣、烤箱、電熱器等關閉,直到氣體散去后方可使用。
6. 避免長期呼吸其氣體,并且勿讓產品接觸到喉嚨、眼睛、皮膚或衣服,使用后請必徹底洗靜雙手。
7. 作業(yè)人員要佩戴有機氣體防護面罩、護目鏡、抗化學溶劑手套并穿著長袖工作服等,以避免本劑接觸到喉嚨、眼睛和皮膚等。
8. 當作業(yè)時聞到強烈味道或感到暈眩、嘔吐時,要立即停止使用,是由通風不暢造成,請打開門窗,改善通風情況,直到上述現(xiàn)象消失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9. 打開本劑時要小心,勿使口鼻或眼睛接近瓶口,因有氣體累積在瓶內,須待累積氣體散去后方可使用,用完后關緊瓶口。
10. 擦拭過后的紙張、碎布以及用完的容器瓶,要妥善處理后置鐵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