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會聽見年輕人這樣說,情侶間不能互相送傘,因?yàn)閭闩c“散”同音,送傘意味著要“散”。按照這種理論類推,傘不僅不能送人,也不能自己買來自用:買傘自用,因?yàn)橛辛藗?,自己骨架會散成廢人、精神會散成瘋子;送傘給朋友,友情要散;送傘給親人,親情要散......真是這樣,那傘早就在世上消失了。現(xiàn)在年輕人不是很流行送“玫瑰”嗎,如果從同音的角度講,“玫瑰”與“霉歸”同音,送玫瑰就是送“霉歸”,吉祥嗎?
如果按照這樣的理論再推而廣之,情侶之間、親友之間千萬不能互送禮品,因?yàn)?span lang=EN-US>“禮”與“離”同音。傘只是一個名稱,這個名稱是歷史上形成的,如果當(dāng)初把它叫做“聚”,那么現(xiàn)在傘的名稱就叫作“聚”。從含義的的角度講,“聚”比“散”好。但是我們?nèi)绻麖耐舻慕嵌戎v,“聚”與“鋸”同音,送“聚”就是送“鋸”,送鋸就是送斷,吉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