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合同備案
商標許可合同備案簡要說明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后,許可人或被許可人名義變更,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的,應當辦理注冊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變更/提前終止申請。
商標許可合同備案所需資料清單
1、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企業(yè)申請時,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一份,個人申請時,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以及以該個人為負責人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2、《商標注冊證書》復件一份;
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原件一份。
商標許可合同備案進展流程
1、提交申請后一個月左右,國家商標局發(fā)出《商標許可合同備案受理通知書》;
2、三至六個月左右,商標局審查結束,并發(fā)出《商標許可合同備案書》;
3、同時,可以在商標局官方網站查詢到商標許可合同備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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