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名稱:供應E-MARK 認證標志
- 自定義分類:
- 上架時間:2007/7/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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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關鍵詞:
E-MARK 認證標志,
2002年10月起,根據(jù)歐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進入歐盟市場進行銷售的汽車電子電器類產品,必須通過e-Mark相關測試認證,標貼e標志,歐盟各國海關才會予以放行,準許進入當?shù)厥袌觯裕囯娮与娖黝惍a品之e-Mark認證,勢在必行。
E標志源于歐洲經(jīng)濟委員會(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 簡稱ECE)頒布的法規(guī)(Regulation)。
目前ECE包括歐洲28個國家,除歐盟成員國外,還包括東歐,南歐等非歐國家。ECE法規(guī)是推薦各成員適用,不是強制性標準。成員國可以套用ECE法規(guī),也可以延用本國法規(guī)。目前從市場需求來看,通常ECE成員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規(guī)的測試報告及證書。E標志證書涉及的產品是零部件及系統(tǒng)部件,沒有整車認證的相應法規(guī)。獲得E標志認證的產品,是為市場所接受的。國內常見E標志認證產品有汽車燈泡,安全玻璃,輪胎,三角警示牌,車用電子產品等。E標志認證的執(zhí)行測試機構一般是ECE成員國的技術服務機構。E標志證書的發(fā)證機構是ECE成員國的政府部門。
各國的證書有相應的編號:
E1—德國;E2—法國;E3—意大利;E4—荷蘭;E5—瑞典;E6—比利時;E7—匈牙利;E8—捷克;E9—西班牙;E10—南斯拉夫;E11—英國;E12—奧地利;E13—盧森堡;E14—瑞士;E16—挪威;E17—芬蘭;E18—丹麥;E19—羅馬尼亞;E20—波蘭;E21—葡萄牙;E22—俄羅斯;E23—希臘;E25—克羅地亞;E26—斯洛文尼亞;E27—斯洛伐克;E28—白俄羅斯;E29—愛沙尼亞;E31—波黑;E37—土耳其;
e標志是歐盟委員會依據(jù)歐盟指令強制成員國使用的機動車整車﹐安全零部件及系統(tǒng)的認證標志﹒測試機構必須是歐盟成員國內的技術服務機構﹐發(fā)證機構是歐盟成員國政府交通部門﹒獲得e標志認證的產品各歐盟成員國都將認可﹒同E標志認證一樣﹐各成員國的證書有相應的編號。
e1—德國;e2—法國;e3—意大利;e4—荷蘭;e5—瑞典;e6—比利時;e9—西班牙;e11—英國;e12—奧地利;e13—盧森堡;e17—芬蘭;e18—丹麥;e21—葡萄牙;e23—希臘;e24—愛爾蘭;
產品關鍵詞:
E-MARK 認證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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