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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實用新型?哪些發(fā)明創(chuàng)造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與發(fā)明的不同之處在于:第一,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chuàng)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tài)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作出的改進;也可以是對產品的二維形態(tài)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型材的斷面形狀的改進。
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系、聯接關系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系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系。
復合層可以認為是產品的構造,產品的滲碳層、氧化層等屬于復合層結構。
實用新型專利所需材料:
1、專利代理委托書一份;
2、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一份;
3、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應提供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1)、請求書應當寫明實用新型名稱,發(fā)明人或設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其他事項;
(2)、說明書應對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3)、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溫馨提示:發(fā)明專利有效期為20年;實用新型、外觀專利有效期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