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94 阻燃測試之等級劃分
UL94 HB級阻燃試驗(Horizontal Burning Test)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注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長125±5mm(5") ×寬13.0±0.5mm(1/2")×厚度,厚度一般為1.5mm(1/16")、3.0mm (1/8")、6.0mm (1/4")。樣品最大厚度不超過13mm, 最大寬度不超過13.5mm,角半徑不大于1.3mm。
3) 系列:若顏色、密度等有多種型號,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
4) 數(shù)量:樣品最少2套、每套3件樣品。
樣品預處理:
樣品測試前先在23℃,50%相對濕度下放置48 小時。
測試程序:
1) 劃線:每一試片在長向25mm及100mm處畫線做記號。
2) 夾持:夾住靠近100mm記號處的樣品尾端,長向保持水平,寬向與水平面成45±2o,絲網(wǎng)固定在樣品下面100±1mm 處。
3) 燃氣: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壓力0.1kpa。
4) 火焰:焰高 20±1mm。
5) 燃燒:試片置入火焰6mm深處,燃燒試片未固定的一端30±1秒后或燃燒至25mm記號處時移開火焰。
6) 計時:火焰燃燒至25±1mm記號處時開始計時,計下停燃燒時所用的時間和燃燒過的長度。
7) 計算:V=60L/t,V 是燃燒速度(mm/min),L 是燃燒過的長度(mm),t 是燃燒時間(s)。
試驗記錄:
1) 火焰燃燒至25±1mm記號和100±1mm記號之間,記錄燃燒過的長度(L)和燃燒此長度所用的時間(t)。
2) 若火焰燃燒通過了100±1mm記號,則記錄從25±1mm記號處到100±1mm記號處所用的時間。
3) 計算所得出的燃燒速度。
HB 火焰等級的評定:
1) 跨度 75mm 上厚度3.0~13mm 的樣品,燃燒速度≤40 mm/min。
2) 跨度 75mm 上厚度<3.0 的樣品,燃燒速度≤75 mm/min。
3) 在 100mm記號之前停止燃燒。
結果符合上述條件的樣品則為HB級。
說明:
1) 3±0.2mm 的樣品能通過火焰測試,則此結論適用于厚度在1.5~3mm 之間的所有樣品。
2) 樣品至少需要2 套,每套3 件,若第一套中僅一件樣品不合格,則可以用第二套樣品來重新試驗。
UL94 V-0 / V-1 / V-2級阻燃試驗(Vertical Burning Test, V-0 / V-1 / V-2)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注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長125±5mm(5") ×寬13.0±0.5mm(1/2")×厚度,厚度一般為0.7mm(1/32")、1.5mm(1/16")、3mm(1/8"),需要提供測試的最小厚度樣品和最大厚度樣品,樣品最大厚度不超過13mm,如果最小厚度樣品和最大厚度樣品測試得出的結果不一致,則還需提供中間尺寸的樣品,中間尺寸厚度跨度不超過3.2mm,角半徑不大于1.3mm。
3) 系列:若顏色、密度等有多種型號,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
4) 數(shù)量:樣品最少 2 套、每套5 件樣品。
樣品預處理:
每一厚度總共10 個試片(分為兩組)被測試。
每一厚度取5 個試片為一組在23℃、50%RH下放置48小時后測試。
同一厚度另取5 個試片為一組在70℃下放置168小時后,在室溫下冷卻至少4 小時后測試。
測試程序:
1) 夾持:從上端夾入6mm,長度方向朝下,樣品下端離預置棉花層上表面保持300±10mm距離,100%純度的棉花,重量0.08g,尺寸50mm×50mm,最大厚度不超過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壓力0.1kpa。
3) 火焰:焰高 20±1mm。
4) 燃燒:火焰中心置于樣品下邊沿中點處,燃具頂部到樣品下端距離為10±1mm,維持10±0.5 秒,如果燃燒過程中樣品出現(xiàn)形狀和位置的變化,燃具要隨之調整,若測試過程中有熔融物滴落,可將燃具傾斜至45o,燃燒10±0.5 秒后以300mm/min 的速度移開燃具至少150mm,同時開始記錄余焰時間t1,余焰停止時立刻再次燃燒10±0.5 秒,移開后記錄余焰時間t2 和余燃時間t3。
說明:余焰和余燃的判別可以用小片棉花接觸,能點燃則為余焰。
如果點燃后火焰熄滅,則忽略該樣品,用另外的樣品進行測試。若是因為樣品發(fā)出的氣體將火焰熄滅,則應立即點燃燃具繼續(xù)燃燒,直到燃燒時間達到10±0.5 秒時停止并移開燃具。
試驗記錄:
1) 第一次余焰時間 t1;
2) 第二次余焰時間 t2;
3) 第二次余燃時間 t3;
4) 樣品是否燃盡;
5) 試驗過程中滴落的微粒是否點燃棉花。
V 火焰等級的評定:
V-0 等級
1.在每一次本生燈火焰燃燒10 秒鐘移開后,沒有任何一個試片被火焰點燃超過10 秒鐘。
2.每一組的5 個試片中,共10 次火焰燃燒10 秒鐘移開后,總共火焰燃燒的時間不超過50 秒鐘。
3.沒有任何試片被火焰點燃并燃燒到試片被夾住固定的上端。
4.沒有任何試片滴落的火焰分子會點燃300mm 下的干燥的吸收性外科用棉花。
5.沒有任何試片在第二次測試火焰移開后燃燒持續(xù)超過30 秒鐘。
V-1 等級
1.在每一次本生燈火焰燃燒10 秒鐘移開后,沒有任何一個試片被火焰點燃超過30 秒鐘。
2.每一組的5 個試片中,共1 0 次火焰燃燒10 秒鐘移開后,總共火焰燃燒時間不超過250 秒鐘。
3.沒有任何試片被火焰點燃并燃燒到試片被夾住固定的上端。
4.沒有任何試片滴落的火焰分子會點燃300mm 下干燥的吸收性外科用棉花。
5.沒有任何試片在第二次測試火焰移開后燃燒持續(xù)超過60 秒鐘。
V-2 等級
1.在每一次本生燈火焰燃燒1 0 秒鐘移開后沒有任何一個試片被火焰點燃超過30 秒鐘。
2.每一組的5 個試片中,若10 次火焰燃燒10 秒鐘移開后,總共火焰燃燒不超過250 秒鐘。
3.沒有任何試片被火焰點燃并燃燒到試片被夾住固定的上端。
4.試片滴落的火焰分子會有短暫的燃燒,且會點燃300mm 之下的干燥的吸收性外科用棉花層。
5.沒有任何試片在第二次測試火焰移開后燃燒持續(xù)超過60 秒鐘。
說明:五個樣品中僅有一個樣品不合格,可用第二套樣品來進行測試;當t2 +t3 為51~55 秒(V-1)或251~255秒(V-2)時也會用另外一套樣品來進行結果驗證,尼龍66申請V-2 級時,要以小于120RV 的形式提供,如果RV 等于或大于120,怎模塑樣品的RV 不能小于RV 的70%。
UL94 5V 級阻燃試驗(500W 125mm Vertical Burning Test, 5VA / 5VB)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注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片狀樣品,長125mm(5")×寬13mm(1/2")× 厚度[一般為3mm(1/8")],提供最小厚度的樣品。
塊狀樣品,長150mm(6")×寬l50mm(6")× 厚度[一般為3mm(1/8")],提供最小厚度的樣品。
厚一點的樣品也需要提供,以防測試結果不一致,樣品最大厚度不超過13mm,角半徑不超過1.3mm。
樣品預處理:
每一厚度總共10 個試片(分為兩組)被測試。
每一厚度取5 個試片為一組在23℃、50%RH下放置48小時后測試。
同一厚度另取5 個試片為一組在70℃下放置168小時后,在室溫下冷卻至少4 小時后測試。
片狀樣品測試程序:
1) 夾持:從上端夾持 6mm,長度方向垂直,樣品下端距桌面預置棉花層的上表面300±10mm,棉花為100%純棉,重量為0.08g,尺寸為50mm×50mm,厚度最大為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965ml/min,背壓力1.25±0.25kpa。
3) 火焰:焰高 125±10mm,內焰40±2mm,傾斜20±5o,窄邊對準燃具。
4) 燃燒:從樣品角尖處開始燃燒,保證內焰接觸樣品,燃具傾斜20o,燃燒5±0.5 秒,共進行5 次燃燒,如果燃燒過程中有粒子滴落、樣品收縮或伸張,要相應地調整燃具以保證內焰接觸樣品。
試驗記錄:
1) 余焰時間和余燃時間。
2) 滴落粒子是否點燃棉花。
塊狀樣品測試程序:
除了試板以水平方式放置,火焰燃燒試板的底面以外,其測試程序都與測試片狀樣品的程序相同。
5V 火焰等級的評定:
UL94 5VA 等級
1.在第5 次的火焰燃燒5 秒鐘之后,沒有任何一片試片被點燃或持續(xù)燃燒超過60 秒。
2.沒有任何試片滴落的火焰分子會點燃放置于下面300mm(12")的干燥吸收性外科用棉花層。
3.沒有任何一片試板被火焰穿透。
UL94 5VB 等級
1.在第5 次的火焰燃燒5 秒鐘之后,沒有任何一片試片被點燃或持續(xù)燃燒超過60 秒。
2.沒有任何試片滴落的火焰分子會點燃放置于下面300mm(12")的干燥吸收性外科用棉花層。
3.試板可被火焰穿透。
說明:
1) 結果需根據(jù)條狀樣品和塊狀樣品的測試結果進行判定。
2) 進行 5V 防火試驗的材料需先符合V 級防火試驗的測試要求。
3) 5個條狀樣品中僅有1個不合格或3個塊狀樣品僅有一個不合格,可用另外一組樣品進行重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