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田春雷刑事律師團隊代理下述自述案件:
一、對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1、侮辱誹謗罪;但是危害國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3、虐待罪;4、侵占罪。
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的刑事案件:1、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罪;2、非法侵入住宅罪;3、侵犯通信自由罪;4、重婚罪;5、遺棄罪;6、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罪;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識產(chǎn)權(quán)罪;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第四章、第五章規(guī)定的可能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
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quán)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guān)或檢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代理下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在主要涉及故意傷害、交通肇事、重大安全事故等案件中接受被害人的委托作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代理人。
提供會見犯罪嫌疑人,diao查qu證,代擬文書,申請取保候?qū)?庭審辯護,申請緩刑等刑事律師服務。
田春雷律師理論功底扎實、實踐經(jīng)驗豐富,擅長涉稅、貪污賄賂、經(jīng)濟犯罪、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死刑辯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