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2年1月1日起,《法檢目錄》)中新增了222個HS編碼產(chǎn)品,均為“涉及危險化學品”產(chǎn)品。因此,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yè),因提前做好相關(guān)的準備工作,避免因單證不全而無法通關(guān)。
二、企業(yè)進口危險化學品需要的資質(zhì):
1、進出口權(quán);
2、危險化學品經(jīng)營許可證。
三、危險化學品進口清關(guān)流程:
1、貨到港口換單;
2、預報檢;
3、報關(guān);
4、放行后,商檢驗外包裝;
5、驗完包裝后,提貨。
四、危險化學品標簽主要存在的問題匯總:
1、貨物包裝容器上未粘貼或印刷標簽;
2、標簽的粘貼不牢固或印刷不清晰;
3、標簽要素不全,標簽應包含化學品標識、象形圖、信號詞、危險性說明、防范說明、供應商標識、應急咨詢電話(進口危險化學品標簽應含有國內(nèi)24小時應急咨詢電話)、資料參閱提示語共8個要素;
4、標簽要素與實際貨物不符,如:化學品名稱不符、信號詞使用錯誤、危險性說明不符等;
5、標簽要素錯誤,如:化學品標識錯誤、象形圖不符合GHS(全球化學品統(tǒng)一分類和標簽)制度、信號詞及危險性說明不規(guī)范、不包含國內(nèi)的應急咨詢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