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TE指令(1995/5/EC)的范圍和基本要求一:無線電設備 無線電設備定義為”一種能夠利用分配的地/空無線電頻譜通過發(fā)射/或者接收無線電電波進行通信的產品和相關部件,其中無線電波是指’頻率范圍為9-3000GHz之間,無需人工導向即可在空中傳播的電磁波,根據這個定義,屬于無線電設備具有三個基本特征:能夠進行通信 2:通信是通過發(fā)射和(或)接受無線電波進行的 3:無線電波的頻率范圍為9kHz到300GHz. 根據無線電波的傳播特性和用途,可以將其劃分為若干’波段’或’頻段’,如甚低頻,低頻,中頻,高頻,甚高頻,和微波,由于各國,各個行業(yè)甚至各個企業(yè)對無線電波及其不同的頻段的定義存在差別,所以應嚴格按照設備使用的頻率來判斷是否屬于指令范圍屬于指令范圍的典型無線電設備 無線電廣播設備,包括音視頻無線電廣播,如廣播發(fā)射器等數字無繩電信設備(DECT,)包括發(fā)射和就收設備 數字無線電中繼系統 固定無線接入 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 GSM系統 高性能無線局域網 IMT2000系統包括發(fā)射和接受設備 專用移動無線電系統,如對講機等 陸地,航空和海上衛(wèi)星通信系統 短距離無線電設備,包括藍牙設備,遙控設備等,如遙控門鑰,無線報警,遙控玩具,無線鼠標鍵盤等地面集群無線系統 其他設備 二:電信終端設備 在R&TTE指令中,電信終端設備的定義為’一種能夠進行通信的產品或相關部件,用于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與公共電信網的接口相連”也就是說這里也有三個特性需要注意 1:能夠進行通信 2:直接或間接的連接到 3:公共電信網的接口 其中公共電信網包括普通公共模擬或數字電話網和資料網,GSM網絡等,典型的電信終端設備有 ISDN終端設備,包括ISDN基本速率,ISDN基群速率,ISDN U,寬帶ISDN ATM PSTN終端設備,包括模擬單線,模擬多線,連接到Centrex接口或虛擬專用網絡的設備租用線路終端設備 其他連接到固定網絡的終端設備 三:R&TTE指令的基本要求 R&TTE指令是根據新方法的原則制訂的,新方法的基本原則是立法僅限于協調保護公眾利益的基本要求,特別是保護用戶的健康安全方面的,有時還會涉及及其他一些基本要求 R&TTE指令的第3條規(guī)定了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安全,電磁兼容,有效利用頻譜和對特定設備的附加要求等四個方面 1.下列基本要求適用于所有設備:對使用者和任何其他人員的健康和安全的保護,包括關于73/23/EEC指令中涉及的安全要求的目標,但不適用電壓極限值;(新指令為 2006/95/EC) (b) 有關89/330/EEC指令中涉及的電磁兼容性的防護要求。 (新指令為 2004/108/EC) 2.此外,無線電設備的制造應確保有效地使用分配給地面/空中無線電通信的頻譜和軌道資源,以避免有害的干擾。 3.按照本指令第15條規(guī)定的程序,歐洲聯盟委員會可以決定某些設備類別中的設備或特定類型的設備在制造時應確保:通過網絡與其他設備互連以及能夠與整個歐洲共同體內的合適類型的接口連接;和/或 既不損害網絡或其運行,亦不濫用網絡資源,因而不會造成服務質量不可接受的下降;和/或 裝有安全裝置以確保個人數據和用戶及使用者隱私受到保護;和/或 支持某些特征以確保避免欺詐;和/或 支持某些特征以確保提供緊急服務;和/或 支持某些特征以方便殘疾使用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