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油水分離器裝置(Oily Water Separator),根據(jù)GB4795-1999的規(guī)定,以及國際海上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MEPC107(49)準則的要求,設(shè)計的環(huán)保產(chǎn)品.油水分離器裝置除適用于 船用艙底油污水處理外,油水分離器裝置還可用于工礦企業(yè)的油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符合我國環(huán)保部門的有關(guān)要求。 提高ZC證書,ZY證書。
處理能力(m3/h)0.050.10 0.25 0.50 1.00 2.00
排放標準10PPm
工作壓力≤0.2MPa
加熱方式電加熱(AC 380V)
排油方式自動或手動 雙自動
泵泵往復式泵(CDZ型)
電機功率/0.25kw0.25kw0.37kw0.55kw1.10kw
整機重量25kg75kg123kg195kg400kg750kg
新型船用油污水分離器裝置(Oily Water Separator),符合(107)49;國際海事組織下屬海上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于2003年7月18日通過了IMO.MEPC.107(49)決議案。該決議對《MARPOL 73/78 防污公約》附則I 有關(guān)15ppm船舶艙底水處理裝置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為此而開發(fā)的本裝置正屬于海上環(huán)境保護高端技術(shù)產(chǎn)品,可對船舶上的含各種燃料油、密度極高的殘余渣油以及由氧化鐵、表面活性劑等配置的乳化液混合物艙底水進行有效處理。提高ZC證書,ZY證書 CCS證書,EC證書
該系列油污水處理裝置共計十個規(guī)格型號,最小的0.25噸可以配置于1000噸以下的船舶,最大的5噸可以配置于30萬噸以上的大型船舶,整個系列圖紙和裝置均已通過中國船級社的型式認可試驗,整個系列圖紙和裝置均已通過德國勞氏船級社(GL)EC型式認可,具體型號如下:
0.25(z),0. 5,1.0,1.5,2.0,2.5,3,4,5. 共9個型號根據(jù)用戶的需要,我們可設(shè)計生產(chǎn)特殊要求的油水分離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