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精應(yīng)用范圍和參考用量:
一、油質(zhì)香精適用于硬糖、餅干及其它烘焙食品等,一般用量為0.2%左右,但用丙二醇作溶劑的油質(zhì)香精也可用于汽水、飲料等,一般用量為0.05~0.1%。
二、水質(zhì)香精適用于汽水、飲料、雪糕、其它冷飲品、酒等,一般用量 0.07~0.15%。
三、乳化香精適用于汽水、飲料等,一般用量為0.1%左右,混濁劑用量為0.08~0.12%。
四、可樂漿狀香精適用于汽水、飲料配制底料用,也可直接用于汽水、飲料,一般用量為0.2~0.23%(全色),0.05%(非全色,另補(bǔ)焦糖色0.15~0.18%)。
五、水果型粉末香精適用于糖果、餅干、沖劑等,糖果、餅干中的用量一0.2%,沖劑中用量約為0.5~1%;其它肉類、蔬菜類、家禽類粉末適用于膨化食品,方便食品和湯料,一般用量為0.3~1%。
六、食品微膠囊香精適用于粉末狀食品沖劑、食品加工中需經(jīng)高溫的食品、膨化食品和休閑食品的涂層以及藥片、藥粉、沖劑中,在食品中的用量一般在0.05~0.3%。
七、液體和漿狀香精在調(diào)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為0.2~0.5%,粉末香精在調(diào)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為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