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性試驗是 IEC 60695-2-2, UL 94 、 IEC 707 、 ISO1210 : 1992 等標準規(guī)定的模擬安全試驗專案。 燃燒性試驗是採用規(guī)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氣源 ( 甲烷或天然氣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準或垂直狀態(tài)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xù)時間和試品下鋪墊的引燃物是否引燃來評定其燃燒性。本燃燒性試驗儀能對總品質超過和不超過 18kg 的移動式設備防火防護外殼;駐立式設備的防火防護外殼;安置於防火外殼內的材料;V-0 、 V-1 、 V-2 、 HB 、 5V 、 HF-1 、 HF-2 、 HBF 級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進行定級評定。適用於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錶、資訊技術設備、電氣事務設備、電氣連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品及其元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於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他固體可燃材料行業(yè)。
工作電源: | AC 220V50HZ |
燃燒時間: | 0S~9999S次(可調) |
餘焰時間: | 0S~9999S次(可調) |
餘灼時間: | 0S~9999S次(可調) |
施焰次數(shù): | 0S~9999S次(可調) |
燃燒角度: | 0°、20°、45°可選擇 |
火焰高度: | 20mm ~ 175mm可調 |
氣體壓力: | 0 ~ 0.4 Mpa壓差計±200mm水柱 |
噴燈: | 燈管內徑9.5mm±0.3mm,長度:100mm±10mm |
時間裝置: | 能精確到0.5S |
壓力計: | 能測量200mm的水,以5mm為增量 |
流量表: | 最大測量±2%精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