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2 平行敷設的長金屬物的檢查和測試 應按本標準5.7.1.1.2條和5.7.1.2.3條的要求,檢查平行或交叉敷設的管道、構架和電纜金屬外皮等長金屬物,其凈距小于規(guī)定要求值時的金屬線跨接情況。如已實觀跨接應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3 長金屬物的彎頭,閥門等連接物的檢查和測試應按本標準5.7.1.1.3條的要求,檢查第一類防雷建筑物中長金屬物的彎頭、閥門、法蘭盤等連接處的過渡電阻,當過渡電阻大于0.03Ω時,檢查是否有跨接的金屬線,并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5.7.2.4 總等電位連接帶的檢查和測試由LPZ0區(qū)到LPZ1區(qū)的等電位連接,應符合本標準5.7.1.1.5條的要求。如已實現(xiàn)其與防雷接地裝置的兩處以上連接,應進一步檢查連接質量,連接導體的材料和尺寸,連接兩端的過渡電阻使用毫歐表測試時不應大于0.03Ω。
(6) 殘壓值為四次直接讀取數(shù)據(jù)的平均值,或根據(jù)記錄的電壓和電流示波繪制的“放電電流-殘壓絕對值”曲線對應電流范圍內殘壓最高值。d) 用1.2/50μs沖擊電壓測量放電(點火)電壓(1) 本測試僅適用于含開關型元件的SPD,將SPD兩端連線拆除,按測試儀器說明書連接進行測試。(2) 以每個沖擊電壓幅值對SPD施加四次沖擊,其中正負極性各二次。(3) 每次沖擊的間隔時間應足以試品冷卻至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應小于5min。(4) 沖擊發(fā)生器的輸出電壓值設定在生產廠標稱值Uc 起,以10%的幅度遞增,直至放電發(fā)生。(5) 記錄實測開關型SPD放電電壓值。e) 用混合波測限制電壓(1) 本試驗僅適用于Ⅲ級分類試驗的產品。如果SPD為可插拔式則應將可插拔模塊拔下測試,如果不是可插拔式,可將SPD兩端連線拆除,按測試儀器說明書連接進行測試。(2) 用開路電壓U0c 波形為1.2/50μs,短路電流ISC波形為8/20μs的混合波發(fā)生器產生沖擊對SPD進行測試。
5.8.3 SPD的測試5.8.3.1 SPD運行期間,會因長時間工作或因處在惡劣環(huán)境中而老化,也可能因受雷擊電涌而引起性能下降、失效等故障。因此需定期進行測試。如測試結果表明SPD劣化,或狀態(tài)指示指出SPD失效,應及時更換。5.8.3.2 實測限制電壓的測試。a) 用儀器測出的SPD實測限制電壓與生產廠標稱值比較,當誤差大于±20%時,可判定SPD失效。b) 表6示出不同類型的SPD對應的試驗項目。表6 限制電壓測試項目測試對應條款 I級分類試驗產品 Ⅱ級分類試驗產品 Ⅲ級分類試驗產品a:僅適用于含開關型元件的SPD。 c) 用8/20μs沖擊電流測量殘壓(1) 將可插拔式SPD的模塊拔下測試,如果不是可插拔式SPD,可將SPD兩端連線拆除,按測試儀器說明書連接進行測試。(2) 沖擊電流峰值選擇為SPD標稱值In的0.1和0.2倍。(3) 在SPD上分別施加上述電流峰值的沖擊電流(8/20μs)正負極性各進行一次。(4) 在四次沖擊測試中,相鄰沖擊的間隔時間應足以使試品冷卻至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應小于5min。(5) 記錄每次沖擊時的電壓和電流波形,或使用儀器直接讀殘壓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