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繳費累計滿1年以上,并同時繼續(xù)為其繳費的;
2、符合國家和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guī)定。
生育津貼是以生育(流產(chǎn))時的上年度本單位人(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shù)按規(guī)定假期計發(fā),計算公式是:生育津貼=上年度本單位人(月)÷平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shù)。
針對不少準父母關心生育津貼的天數(shù)計算方法,匯總如下:
1.正常產(chǎn)假98天(包括產(chǎn)前休假15天)
2.難產(chǎn)假可增15天
3.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4.計劃內流產(chǎn)假,視不同情況可增15、42、天
生第二胎還可以領生育津貼嗎?政策內打算生第二胎的是否還可以領取生育津貼?
其實,只要是符合計生政策都可以辦領生育津貼,;第二胎仍可正常申報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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