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簡介: 一年一返還,即交即領,多重領取,滿期給付基本
保險金額,享受紅利分配,享有高額保障,保您福滿一生。
保險期間: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
購買途徑: 壽險顧問18923738725翁小姐,QQ:223741783
產(chǎn)品特色:
即交即領, 高額返還;
福壽年齡, 自由選擇;
多重領取, 驚喜連連;
全面保障, 倍加呵護。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本公司承擔以下保險責任:
一、特別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前,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納的保險費的1%給付特別生存金。
二、關愛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前,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給付關愛金。
三、福壽金
自本合同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四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福壽金。
四、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七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0%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五、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于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nèi)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被保險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0%與本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后尚未領取的各期福壽金(不包括被保險人身故前已產(chǎn)生但尚未領取的各期福壽金)與滿期保險金之和一次性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六、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傷害,并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被保險人于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后,再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00%給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相關案例
被保險人,張先生,今年30周歲,為自己投保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年交保險費50000元,10年交費,基本保險金額為92954元,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為60周歲,可獲得如下收益:
一、即交即領高額返還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張先生年滿74周歲年生效對應日,若張先生生存,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每年可領取9795.4元;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每年可以領取18590.8元直至74周歲年生效對應日。
二、福壽年齡自由選擇
福壽金的領取年齡為55周歲和60周歲,張先生在投保時可根據(jù)自己意愿自由選擇。
三、多重領取驚喜連連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張先生年滿74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若張先生生存,在其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可每年領取特別生存金500元;每年領取關愛金9295.4元;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每年領取18590.8元至74周歲年生效對應日;若張先生生存至其年滿75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可再領取92954元。另外每年還可以按照公司經(jīng)營情況領取紅利。
四、全面保障 倍加呵護
張先生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nèi)因疾病身故,公司給付50000元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張先生若在其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公司給付185908元與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自張先生6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若其身故,公司按張先生身故后尚未領取的各期福壽金(不包括張先生身故前已產(chǎn)生但尚未領取的各期福壽金)與滿期保險金之和一次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若張先生遭受意外傷害,并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 日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其在60 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身故,公司按上述規(guī)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后,再給付743632元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購買需知
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投保范圍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qū)ζ渚哂斜kU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交費方式
年交。
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交費期間
交費期間分為五年和十年兩種。
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