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進口操作流程:
(1)進口公司需到進口港當?shù)厣虣z局做進口紅酒收貨人備案,獲取備案號。
(2)在獲取備案號后,到進口商檢局做進口紅酒標簽備案,申請資料2份[標簽審
核申請表、中文標簽樣張(紙質版及小于250K的電子版,按GB 7718-2004(預包
裝食品標簽通則)及相關產品標準制作)、原標簽及中文翻譯件(紙質版及小于
250K的電子版)、反映產品特定屬性的證明材料等
(3)食品標簽做好后,可安排食品提前報檢,提供單證:貿易合同/信用證、FP、
裝箱清單、原產地證/合法生產銷售證明原件、缺陷產品召回承諾書、中文標簽檢
驗備案相關資料。
(4) 出具通關單,海關報關,出具稅單,進口食品收貨人繳納關稅增值稅,海
關放行,安排貨物進境。
(5) 貨物到達進口口岸后,商檢局檢務3(4)科對食品進行查驗和抽樣送檢,
商檢查驗后過海關通道,(海關如布控,則海關需要查驗)
(6)查驗放行后,貨物應放到商檢局認可的倉庫存放,并加貼中文標簽,(第二
次進口可在香港加貼中文標簽)
(7)送檢結果出來后,合格的簽發(fā)《衛(wèi)生證書》,進口商/代理商/經銷商/收貨
人獲得合格的《衛(wèi)生證書》后方可銷售使用該批食品。不合格的簽發(fā)“檢驗檢疫
處理通知書”,報檢人要求索賠的,可申請出具不合格《衛(wèi)生證書》。報檢人應
按照處理意見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