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除霧器的設計能夠滿足高效分離細小的液滴同時保證較低的壓降。除霧器安裝在吸收塔內上部以分離煙氣夾帶的霧滴。除霧器的設計、安裝和運行能保證可利用率高、除霧效果好。要求出口煙氣液滴攜帶量≤ 75 mg/Nm3
3.1.3 除霧器系統(tǒng)至少由兩級組成,特別應注意FGD裝置入口的飛灰濃度。除霧器系統(tǒng)包括去除沉積物的沖洗系統(tǒng)。運行時根據(jù)相應沖洗程序進行自動沖洗。
3.1.4 除霧器材料采用聚丙烯材料,能承受高速水流沖刷,特別是人工沖洗時高速水流的沖刷。
3.1.5 除霧器以單個組件進行安裝。單個組件不需超過兩人即可進行搬運和維修,而且組件能通過吸收塔體除霧器段的人孔門。通道的設置和采取的措施便于維修時對內部組件進行固定和拆卸。
3.1.6 除霧器系統(tǒng)配備沖洗和排水裝置,排水直接進入吸收塔。沖洗系統(tǒng)包括:噴嘴、管道等。
3..1.7 除霧器布置合理、易于接近、便于更換。除霧器布置設計和吸收塔設計統(tǒng)一考慮。不會導致除霧器出口煙道積污。
3.1.8 除霧器支撐梁可作為維修通道。提供到所有除霧器組件、沖洗母管和沖洗噴嘴的人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