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關鍵詞:
CB認證,
CB Scheme 的正式名稱是“Scheme of the IECEE for Mutual Recognition of Test Certificat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即IECEE 關于電工產(chǎn)品測試證書的相互認可體系。
在電子產(chǎn)品的安全測試領域,IECEE CB Scheme 是唯一實現(xiàn)結論共享的系統(tǒng),是成員國家與機構之間
真正實現(xiàn)互認的協(xié)議體系。制造商通過一家成員機構獲得 CB 報告后,可以利用這份報告獲得其它成員國
家的安全認證。
國際電工組織 (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 頒布的IEC標準是 CB Scheme 的
基礎。如果成員國家的標準與IEC標準不完全一致 ( harmonized ),還應該進行差異性測試。
目前 CB Scheme 還沒有包括 EMC 的測試,但有關成員們對引入 EMC 測試的意向性,IECEE 已開始著手調查。
CB 體系的執(zhí)行單位是 IECEE 接受的國家認證機構 (NCB)。PSB 是亞太地區(qū)最早的 CB Scheme 成員
之一,一旦您的產(chǎn)品獲得我們簽署的 CB 證書,將會得到 40 多個 CB Scheme 成員國的認可,并將列入
IEC 的 CB Bulletin 中進行公告,因此您將:
更快地進入 40 多個成員國家的市場
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復測試,節(jié)省大量費用和時間
什么是CB證書
該證書是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chǎn)品安全認證組織(IECEE)認證機構委員會(CCB)統(tǒng)一制定的,由一個發(fā)證和認可國家認證機構頒發(fā)的文件(見下圖),與所附的測試報告一起用來通知其他國家認證機構,某種電工產(chǎn)品的一個或更多的樣品已經(jīng)按照正CEE所采用的某個標準進行了測試,并且證明這個(些)樣品符合該項標準。
CB測試證書只有在附有有關測試報告時,方始有效,測試報告應包括按有關標準進行測試的結果,井在有要求時,還應包括按照已聲明的國家差異的測試結果。CB測試證書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廣告或促銷活動,但CB測試證書持有者可以在業(yè)務通信中提到具有該產(chǎn)品的CB測試證書。截至1992年7月,CB體系成員國共有30個。他們是奧地利、澳大利亞、比利時、加拿大、瑞士、中國、原捷克斯洛代克、德國、丹麥、西班牙、芬蘭、法國、英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以色列、印度、冰島、意大利、日本、韓國、荷蘭、挪威、波蘭、瑞典、新加坡、原蘇聯(lián)、原南斯拉夫、美國。
這30個成員國在他們申請加入IECEE一CCB成為CB體系成員時,應聲明他們認可IECEE采用的那些IEC標準,并說明對于認可的標準中的國家差異(如有的話),目前各國說明的差異歸為兩種:與本國國家標準的差異用"y'表示;與其集團存在差異,用"C'表示;無差異用"r'表示。如出現(xiàn)以下情況,發(fā)證的國家認證機構可以撤銷CB測試證書
產(chǎn)品關鍵詞:
CB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