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yè)執(zhí)照變更程序
變更營業(yè)期限、股東名稱所需要材料
1、填寫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填寫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股東會決議或決定。
內資企業(yè)(非公司制)的開業(yè)登記
營業(yè)單位
1、應具備的條件:
⑴有符合規(guī)定的名稱;
⑵有固定的場所和設施;
⑶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
⑷有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資金和從業(yè)人員;
⑸有符合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
⑹有相適應的財務核算制度。不具備企業(yè)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yè),還應有聯合簽署的協議。
2、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⑴登記申請書;
⑵經營資金數額的證明;
⑶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⑷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⑸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個體戶經營場地證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應遞交房產產權證明,產權人把此房作為經營用房的證明;
2、利用自用公房應遞交房管部門的住改非證明;
3、經營場地租用的,應遞交房屋租憑協議和房屋產權證明;
4、經營場地在路邊弄口,應遞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門的占用道路許可證或批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