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除霧器的設計應盡量使維護工作量減到最小,支撐結構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
1.1.2 除霧器的設計應充分考慮芯片的斷面的設計、芯片間的距離、芯片的布置、沖洗系統(tǒng)的設計和噴嘴的選擇等對除霧器運行的影響。
1.1.3 除霧器整個系統(tǒng)應該對流徑介質、混濁液的夾雜物、固體顆粒的含量及沖洗噴嘴的壓力等運行條件有很強的適應范圍,即要在各運行條件、參數發(fā)生變化時仍有較好的除霧效果,并且各保證值不變。
1.1.4 沖洗噴嘴采用切線滿錐型式,噴角為100度,采用PP材料。噴嘴在設計中應具有良好的霧化狀態(tài)并考慮防堵措施,要確保整個除霧器表面均能被沖洗到,噴嘴至少具有130%的重疊部位(平均)。
1.1.5 為保證現場安裝工作順利進行,結構件在出廠前應進行預組裝工作以保證現場組裝尺寸。
1.1.6 除霧器脫除液滴尺寸要求:
液滴極限尺寸是吸收塔負荷的函數,在二級除霧后有效,在100%吸收負荷時是39微米。
在所有工況下(直至達到100%鍋爐負荷)除霧器下游的自由殘留水分不應該超過75mg/Nm3,達到國家相關標準。
供方應對達到上述分離效率時的可接受的最大煙氣量進行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