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高溫低溫)和振動(正弦)綜合試驗包括了高溫/振動(正弦)和低溫/振動(正弦)綜合試驗兩種試驗方法。實際上,這兩種試驗是低溫試驗、高溫試驗、振動(正弦)試驗的綜合,其試驗方法的制定也是以上述三種單一試驗方法為依據(jù)的,其闡述的試驗原理對于綜合試驗也是適用的。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本篇文章會將低溫/振動試驗和高溫/振動試驗融合講解。
試驗的目的和意義:
溫度(高溫低溫)和振動(正弦)綜合試驗是提供一個標準的試驗程序以確定散熱、非散熱元件、設備或其他產(chǎn)品在高溫/振動或低溫/振動綜合條件下使用、儲存和運輸?shù)倪m應性。溫度與振動綜合作用在試驗樣品上,可產(chǎn)生下列影響:
1、高低溫引起試驗樣品基本材料性能的變化使試驗樣品在振動環(huán)境中增加劣化的危險。如果溫度引起的材料變化不是永久性的變化,則必須用溫度和振動綜合作用來暴露這種劣化,包含大量材料相互連接設備,以及包括粘、彈性材料的試驗樣品,如電動機等產(chǎn)品,對這種綜合作用特別敏感。
2、在極端溫度條件下試驗樣品和它的附屬設置的諧振頻率,以及振動傳遞特性都會發(fā)生大的變化。例如在低溫條件下有防振裝置的試驗樣品,特別是使用橡膠減振器的試驗樣品,這種影響是很明顯的。
3、溫度和振動的綜合作用對暴露裝置和連接器件有較大的影響,所以,這些器件廣泛地采用這項試驗,如對火箭及其有關(guān)輔件進行此種試驗,以暴露問題。
根據(jù)高溫、低溫試驗中散熱試驗樣品的試驗,規(guī)定要能模擬“自由空氣條件”的影響,即在無限空間內(nèi)空氣運動只受散熱試驗樣品本身的影響,試驗樣品的輻射熱為周圍空氣全部吸引,同時提出最好使用無強迫循環(huán)試驗箱進行試驗。但在溫度和振動綜合試驗中需要采用強迫循環(huán)的試驗箱對散熱試驗樣品進行試驗。其理由是:為了除去振動臺產(chǎn)生的熱量;試驗樣品的下面空氣不能循環(huán),振動臺擾亂了試驗箱中空氣的自由對流。對于非散熱性試驗樣品的試驗,則按常規(guī)試驗程序進行。
試驗樣品進行溫度和振動綜合試驗之前,先進行單一的正弦振動和溫度試驗檢查,這樣可避免對那些實際上連單一環(huán)境都經(jīng)受不住或在單一環(huán)境下失去工作能力的同一試驗樣品而進行比較復雜昂貴的綜合試驗。
素材來源《力學環(huán)境試驗技術(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