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安全需求,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依法設立的企業(yè)、組織提供的專業(yè)化安全防范服務及相關服務的行為。保安服務一般按照合同約定,采取門衛(wèi)、守護、巡邏、押運、隨身護衛(wèi)、人群控制、技術防范、安全咨詢等形式,保護客戶人身、財產和信息等安全,維護客戶合法權益。
保安服務操作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進行,并遵守主管行政機關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屬于保安服務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按本標準實施,不屬于保安服務職責范圍的事項,依法交有關部門處理。
保安服務公司應依照約定合同為客戶提供安全服務,維護客戶單位的安全和秩序,防止或減少客戶受到不法侵害或災害事故的發(fā)生,有效避免因服務提供方或保安員責任造成客戶損失,以滿足客戶的安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