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四川省宜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優(yōu)化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執(zhí)行。
允許“先提后貸”
通知提出,允許“先提后貸”政策。繳存職工購買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可先提取該套住房未納
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的公積金繳存余額,購房提取金額不超過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貸款金額(含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和提取購房款金額之和不超過購房總金額。該政策有效期為一年。
宜賓市公積金中心解釋稱,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可先申請同一套住房的購房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
。提取后剩余賬戶余額,按照繳存余額30倍進行額度計算,已提取的金額不再納入貸款額度計算。
例如:繳存職工購買房屋總價為100萬元的商品房,夫妻雙方公積金繳存余額合計15萬元,若想申請50萬的公積金貸款,
可在留夠賬戶余額的30倍即1.67萬元后,辦理13.33萬元的購房提取。若想申請70萬的公積金貸款,可在留夠賬戶余額
的30倍即2.34萬元后,辦理12.66萬元的購房提取。